山西经济日报记者 王龙飞 / 文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10月25日发布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山西省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4%,较上年同期扩大了0.8个百分点,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6.1%,非食品价格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上涨2.7%,服务价格上涨2.0%。
从分月同比看,前三季度CPI涨幅相对较高。1—2月份CPI同比涨幅相对较小,分别上涨1.8%和1.6%,3月份开始,鲜菜、鲜瓜果、猪肉、鸡蛋等价格持续上涨,明显高于去年水平,受此影响CPI涨幅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从分月环比看,前三季度CPI基本保持平稳。1、2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CPI环比分别上涨0.3%和0.8%,3月份开始,环比持续保持稳定,到9月份受“中秋”“国庆”节日影响,环比上涨1.5%。
从各大类对总指数影响程度来看,食品烟酒、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成为拉动CPI上涨的最主要因素,分别拉动CPI上涨约1.38、0.42、0.36和0.20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最新资料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山西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0.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5位,在中部省份中居第五位,周边五省中居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