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创业开公司,股权设计要遵循三大逻辑

来源:东方头条编辑:中经财讯网2019-12-17 11:44:18分享
摘要:当下是个万众创业的时代。很多朋友具备了一定的资源、资金之后,往往就会萌生干一番事业的想法,进而拉上三五好友或得力下属出来

当下是个万众创业的时代。很多朋友具备了一定的资源、资金之后,往往就会萌生干一番事业的想法,进而拉上三五好友或得力下属出来创业。

创业伊始,众志成城,遇到困难都好说,但股权如何设计与分配却是怎么也绕不开的问题。处理不好,要么坑别人,要么坑自己,要么一起坑。

如何解决股权设计的问题,首先要理解问题产生的本质,那就是很多创业者都是第一次开公司,对“股权设计”完全没有概念,才会设计出诸如我自己拿98%,其他人分2%这样有问题的股权结构。

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才算是合理的设计呢?真格基金创始合伙人徐小平先生曾给出过意见,核心逻辑大致可归纳为三种。

创业公司股权设计的三大逻辑

1、大而不独

和好友一起创业,往往很难开口说股份谁多谁少。如果是两个人就五五开,三个人就3:3:3,不伤和气。但这样的股权结构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团队没有领袖。

创业过程经常要面对极大的不确定性,需要决策下一步怎么走。几位创始人的意见大概率会不一致,这时就需有一个人充当领袖角色,否则寸步难行。同时,这个领袖的股份还必须“大而不独“。因为今天的竞争非常激烈,一个人创业几乎必然无法获得成功,你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并肩作战。

你占98%,另外两人各占1%,这就意味着那两个人根本不是你的合伙人。你怎么会找比你弱98倍的人一起合伙创业呢?如果他们确实这么弱,那还是你的问题:你吸引不到强大的合伙人。

那怎么办呢?你至少要找到一个“两位数合伙人“,第二创始股东的能力,要配得上10%以上的股份。

具体来说,根据能力,6:2:2、6:3:1、5:3:2等等都可以,但原则上第一股东不得少于50%,第二股东不少于10%。这就是“大而不独“。

2、先挣再给

如果我给了合伙人10%的股份,后来才发现他能力不济,不能胜任,怎么办?把他的股份要回来,给新加入的合伙人吗?这是个重大的认知误区。

这10%的股份,并不能马上就给这位合伙人,而是让他满3年、4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慢慢“挣”来。这就是风投常说的“行权(vesting)”。

得到10%的股份是这位创始人的“权利”,不可剥夺。但只有他在公司合格服务达到约定的期限,才能行权,获得相应的股份。比如满1年可获得1/4,也就是2.5%的股份;满2年获得5%;满4年,才能“挣”到全部10%的股权。

假如在第1年结束时,你发现他不胜任,或者他自己不想干了,他都可以带着应得的2.5%离开,剩下的7.5%收回。

这就是“先挣后给”,让个人贡献和所获股权相对应,让创业公司在动态中健康发展。

3、 以增为减

如果创始人把股份都分光了,那后面引进的“牛人”怎么办呢?让创始团队每人让出一点股份吗?给出去的股份是不能轻易要回来的,这将极大打击团队的士气和信心。

我们可以“以增为减”,采取增发“期权池”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比如你的公司估值1000万,合伙人按“7:2:1”分配,也就是你700万,另外两人200万、100万。这时你引入了一位新合伙人,你觉得他和持股200万的第二合伙人一样重要,就可以增发200万股“期权”,定向授予新来的合伙人——这就是“增”。

在创业伊始就预留10%~20%的期权池,会给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股权分配提供极大的灵活性,甚至可以利用期权池调节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比例。

最后要记住:把债权留给公司,把股权留给家庭,把投票权留给自己。

相关阅读

新闻总排行

图片新闻

本月排行

@copyright 2016 - 2019 http://www.fhcjwa.com/ 丰和财经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