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首家“OTO政务客厅”正式对外开放,让广大市民和纳税人跑一次、办成事。图为一名纳税人在税务人员辅导下成功地打印出自己的《个税完税凭证》。孙 军摄(人民视觉)
在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纳税人在了解新个税法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细节。 孙文潭摄(人民视觉)
税新政实施一年,听纳税人自己算算减税账—— 减个税,到手收入多了
称2019年为“减税年”大概不为过。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到养老、租房、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引入,一年来,诸多减税措施纷纷落地,牵动着大众的切身利益。进入12月份,个税纳税人更是迎来第一次汇算清缴。
一年下来,大家的纳税单和收入账有何变化?哪些群体受益明显?还有哪些新期待?
每个月缴税少了,“工薪族”的钱包更鼓
个税减免,获得感知多少?
魏冬向记者展示了11月初收到的工资条。他2016年毕业,先后在北京和上海的两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工资条上面显示,当月基本工资、项目奖金和各项补贴为3万余元;工资收入额减除5000元和社保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是25000余元,当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600余元;最终魏冬10月份的到手工资是22000余元。
谈及今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以及个人所得税引入教育、养老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魏冬竖起大拇指。“从大环境上感知,个税抵扣引发了工薪层大范围的兴奋。出台有关政策后,身边的同事都在忙着填报,对税额有了一定的减免,申报过程本身也不复杂。”魏冬介绍,“我每个月房租是5000元左右,申报抵扣个税,直辖市租房居住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是每月1500元,等于每年少交了几百元的税费。”魏冬又展示了手机里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应用程序,“我每个月都申报。有些同事还申报了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等好几项,如果有孩子上学、自己需要学习充电,省得更多。”魏冬说。
个税改革后,扣除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不好简单地按月类比。不过,一年下来,魏冬大致算算账,比上1年每月平均少缴税两三百元。他笑言:“如果税务部门有好用的小程序,我一输入识别号,就能显示出今年比去年具体少缴多少,获得感就更明显了。”
更高收入额减除、更多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一揽子减税“红包”,覆盖了各个收入水平的工薪人群,实现了不同程度减税。同时,一人一个纳税人识别号、自行申报手段、不断完善的汇算清缴制度和反避税条款,也让监管力度前所未有地强大,使偷税漏税者无所遁形。
魏冬对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还觉得有些烦琐。“现有申报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不少,希望能再简化一些,也希望税务部门开发更多好用的程序,细化一下配套的操作办法。”魏冬说。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魏冬希望相关配套措施能早一些出来,更简便、更清楚。
劳务报酬纳入“综合所得”,中低收入者受益
此次个税改革引入“综合所得”概念,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让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受益。
吴叔、张姨是一对年过五旬的夫妇,吴叔在合肥、南京等地打工,张姨则在上海从事家政行业多年。新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除减除20%的费用后计入收入额外,还与工资薪金合并为综合所得计算,适用超额累计税率。对此吴叔表示:“我们这种在工地上做小工的,这个月在这里干,下个月在那里干,挣的是劳务报酬。以前劳务费相比工资,‘起征点’低,赚多赚少都是交二成税。”在吴叔看来,同样是自食其力,如今的个税法对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一视同仁,缴税时“一碗水端平”,体现了对劳动的尊重,让他备感欣慰。同样计入综合所得,享受年度6万元减除和超额累进税率,也让吴叔的到手收入更高。“快到年底了,今年回家过年腰包更鼓了!”吴叔说。
同样高兴的还有吴叔的妻子、资深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张姨。张姨吃住都在雇主家中,日常花销少,赚的都是“纯收入”。个税新政实施后,月工资近万元的她,除了应纳税收入额减除5000元,赡养老人等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实现缴纳个人所得税为零,“我家是四世同堂,老人养老,孩子入园,都要用钱。税交的少了,全家人的手头更宽裕了。”
据统计,2019年1-9月,全国范围内累计减税4400多亿元,惠及2.5亿纳税人,对完善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直接提高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
“个税改革的意义不单纯是减税、刺激消费,还要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作用,随着当前个税制度的完善,这种作用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推动。”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说。1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这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海员个税减免,特殊群体感受到温暖
一年间,个税改革不停步,利好消息不断释放。
1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借鉴国际做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据了解,当今国际贸易总运量的90%是通过海洋运输完成的。中国海员群体规模庞大,到2018年底已有注册船员157.5万人,居世界第一。新的个税减免优惠政策,受到海员热烈欢迎。
任景伟目前在中海油一条浮式储油船上担任二管轮。他介绍,海员个税月“起征点”曾长期高于陆地工作者,达到4800元,但此后居民个税起征点逐步提高到5000元,海员的个税起征点却未相应调整。“海员享受个税优惠是国际通行做法,过去几年,行业待遇跟陆地工作者缩小,职业吸引力也在下降。”中远海运集团远洋船舶的海员们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海员与家人聚少离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行业。船上生活极度封闭,多数情况下,没有手机信号和互联网,与陆地的联络只能靠卫星电话。
任景伟2012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此后一直在远洋船舶工作,至今已有7年多,在他看来,船员作为一个付出巨大却回报甚少的少数群体,应得到社会的理解。“这次个税减免政策使高级船员受益较大,这些人一般是正规院校、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专业毕业的,高级船员队伍的稳定对行业发展非常重要。但此前的收入待遇缺少吸引力,新人难招、老人想走,职业流失率很高。”任景伟说。
“享受优惠的年出海时间下限是183天,也就是半年。我每年至少要出海8个月,而我们做这一行的,每年出海时间基本都在半年以上。”工作于中远海运集团的船长刘思聪和政委郑文敏认为,这次的个税优惠政策能覆盖多数远洋船员。
任景伟算了一笔账:“我自己是二管轮,以二副、二管轮一级的高级船员为例,在船月收入为2万元左右。以一年在船8个月计,船员工资结构一般是在船有工资,休假在家就没工资,或只有一点生活补贴,所以年收入16万元,分月预缴后平均每月工资13000元,扣除每月单位代缴的社保公积金3000元左右,再减除5000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元,每月缴个税290元。这次优惠出台后,收入减半计税,每月个税为零,每年可以省下几千元税款。如果是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更高级的船员,省下的税费就更多了。”
中远海运的一位水手长朱春荣说,新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让多数海员受益,也增加了行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针对海员的个税优惠,让我们感受到了国家对海员这个少数群体的关心,心里非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