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标集团于1995年成立,主要业务为向物业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包括私人住宅、公司办公室、服务式公寓、酒店、住宅会所、示范单位及售楼处。
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2116.1万港元、1647.5万港元及1716.6万港元。
股份已自2017年3月20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而公司须呈交复牌建议,显示公司拥有足够程度业务运作或资产。于2019年5月24日,联交所已原则上批准新上市申请。
作为建议重组架构的一部份,公司建议透过股份发售(包括公开发售1.14亿股公开发售股份及优先发售1.14亿股预留股份)合共集资约4320万港元(未扣除开支)。
根据收购协议,公司将向投资者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本,代价约为1.44亿港元,将透过按发行价每股0.19港元配发及发行7.60亿股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此外,公司亦已与投资者订立投资者贷款协议,投资者应或促使一方向公司提供最多2300万港元的投资者贷款。
用以偿付投资者贷款的未偿还金额最高约1800万港元的资本化股份最高数目为9473.68万股新股份。经合并计算代价股份及资本化股份,投资者将于完成后拥有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70.0%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