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报的14个项目,包含了太仓市建设滨江雅苑商住用房项目-1-15#(含人防)。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多达27个,分别是:一、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二、钢筋机械未搭设防护棚,露天作业;三、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缺少标识、标牌;四、临边洞口防护缺失,水平洞口防护未固定牢靠;五、电梯井水平硬隔离不符合80-2016规范要求;六、电缆线沿脚手架进行敷设;七、悬挑脚手架首层硬隔离未做(现场以平网、密目网代替),层间防护缺少;八、连墙件偏少,尤其在剪力墙部位,未设置连墙件;九、架体上多处堆放钢管、木方等周转材料,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十、开口脚手架未按规范与结构连接,缺少横向斜撑;十一、施工升降机平台架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十二、剪刀撑未连续设置到顶;十三、扫地杆设置过高,部分区域未设置扫地杆、纵横杆;十四、地泵管支架与外架连接;十五、高处作业,工人未系带安全带,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未设置挡脚板,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防护网;十六、电缆未架空敷设,塔吊未采取绝缘措施,塔吊基础未做防排水措施;十七、保护零线未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十八、钢平台无验收牌、限载牌,后端缺少锚固;十九、基坑临边防护高度不符合要求且未做定型化、工具化防护;二十、使用未经检测施工升降机;二十一、模板支撑架使用轮扣式,可调托撑悬臂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二十二、拆模过程存在悬空板未及时处理;二十三、现场易扬尘材料未采取覆盖措施,场地积灰严重;二十四、场地主要施工道路、出入口未采取有效硬化,冲洗设施简易,未设置符合要求冲洗平台、沉淀池;现场未设置有效喷淋降尘措施,未设置扬尘联网监测设备;二十五、预制构件方案缺少堆放PC构件的地下车库顶板受力计算;二十六、架子工“向午”安全技术交底中无签名;二十七、脚手架方案、钢平台方案审批中总工“李新华”存在代签字现象。
通报显示,太仓市建设滨江雅苑商住用房项目-1-15#(含人防)的建设单位是太仓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苏州市天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
据天眼查数据,太仓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新华联置地隶属于A股上市公司新华联。
除太仓市建设滨江雅苑商住用房项目-1-15#(含人防)外,还有其他13个项目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包括新建南京维恒置业有限公司NO.2015G13, NO.2015G14 地块项目3#楼、10#楼、13#楼和宿迁嘉豪国际商业广场等。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此次通报批评的14个项目,各有关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并于11月15日前将项目整改情况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江苏省施工企业,将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其他省市施工企业将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议处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