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出预料外的问题
2018年4月20日,辉丰股份突然被生态环境部通报,称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以及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而且为了应对检查,辉丰股份还临时编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提供虚假报表。这成为辉丰股份环保事件的开端。在此之后,公司副总经理季自华、子公司华通化学法定董事长奚圣虎陆续遭到逮捕。环保部门对公司接连展开处罚,证监会也对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由于环保相关信披违规的问题早已被实锤,人们对于公司被罚早有预期。然而最新出炉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还存在虚增收入的问题。
公司被认定的违规事项共有三处,其中两项是人们早就料到的:一、辉丰股份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但仍在2016 年年报、2017 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文明生产、达标排放,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二、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18年3月29日,辉丰股份获悉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被刑事拘留的信息,但公司在公告中,仅表示“因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检查,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及环保部的周海威在配合调查之中”。
但还有一处违规,人们此前并没有想到。证监会查明,辉丰股份 2016 年年报、2017 年一季报、2017 年半年报、2017 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辉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7 月起,开始与华东石油及林某某控制的公司开展成品油购销贸易。上述购销贸易中,辉丰石化不进行货物的交收检验,同时为林某某控制的公司的销售回款提供一定账期。证监局认为,辉丰石化上述购销贸易,在关系密切、具备直接进行业务往来条件的公司之间进行,其作为中间方缺乏介入购销贸易的必要性,本质上具有资金融通的目的,可以认定上述购销贸易缺乏商业实质,辉丰石化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行为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辉丰股份定期报告的影响如下:2016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301212876。 25 元,虚增营业成本 299605426.22 元;2017 年一季报虚增营业收入 685650528。 18 元,虚增营业成本 678045705。 16 元;2017 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74990033。 10 元,虚增营业成本1062017562。 33 元;2017 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 1238886522.43 元,虚增营业成本 1223438806。 06 元。
基于诸多违规已被查实,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间买入辉丰股份且在截止2018年4月23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近期正申请复产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期正在申请复产。11月11日,辉丰股份披露公告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于11月10日发布《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的公示》。《公示》显示,辉丰股份氟丙菊酯、抗倒酯、烯酰吗啉、二噻农二期、咪鲜胺、咪鲜胺铜盐、咪鲜胺锰盐、甲基膦酸二苯酯、联苯菊酯、二甲四氯异辛酯十个产品复产申请通过了港区初审、区级验收,拟申请市级复核并予以公示。
资料显示,辉丰股份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7个月前,该园区集中供热公司对蒸汽管网全线进行安全监测、检修,并于2019年4月18日停止对外供热,辉丰股份对前期已复产的原药合成车间再次进行了停产。辉丰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围绕本质安全,从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认真自查,邀请专业团队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精准诊查,对存在的隐患明确时间、经费、措施和责任,切实整改,确保风险可控、安全可靠。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根据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给出的整改方案和清单,在环保设施、工程工艺、危废处置等方面投入充足的资金,对软硬件进行彻底整改。其进一步表示,第三方专业机构相继为公司出具了《2019年整改情况安全评估报告》、《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诊断报告》、《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复核)报告》和《环保检查报告》,这五份报告的结论认为公司已具备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截至目前,有关申请复产的事宜尚未有明确的消息。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