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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首创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成为全省“样板”

来源:东方头条编辑:中经财讯网2019-11-07 09:43:52分享
摘要:10月30日,江苏老干部“银发生辉”志愿服务行动在盱眙县举行。下午省法院志愿者服务法律专家组和县法院志愿者服务调解员,在

10月30日,江苏老干部“银发生辉”志愿服务行动在盱眙县举行。下午省法院志愿者服务法律专家组和县法院志愿者服务调解员,在现场调解劳务合同类、婚姻类、物业纠纷类案件共12件,当场达成确认10件,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盱眙县人民法院金牌调解员、县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主任赵夕党,当场调解成功两件。

2016年9月,江苏省盱眙县由政法委牵头,在全国率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这一全新的机构,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司法局作为业务主管,法院负责诉前调解把关指导。经过三年的探索,为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等作出一定贡献。盱眙县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主任赵夕党,被县人民法院授予金牌调解员。盱眙县物业纠纷调处中心被省、市、县法院系统称为“物业纠纷诉前处理样板”。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村民入住新的城市集中小区,由老农民变成新市民,由过去的“房前三丈后五丈,旁边猪圈带杂场,每家二分自留地,鸡鸭猪羊随便养”的宽松环境,一下子变为“关门是私的,开门是公的;楼上楼下是别人的,楼梯是共用的”新生活圈,改变了他们几千年传统的生活习惯,十分不适应。

当今,集中居住的生活小区,物业纠纷是社会矛盾的最大热点、焦点、难点。业主和物业纠纷数量逐年递增,纠纷焦点互相交织,共性、个性、突发性的矛盾应接不暇、错综复杂、互相扯皮、互为因果。具体概括为:前期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多,老旧小区配套不齐全,物业服务质量较差,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以各种理由拒交、拖欠、少交物业费。形成物业费收不上来——无奈降低服务质量——业主更不愿意缴费的恶性循环,甚至有的物业被迫撤离,新旧物业剑拔弩张,小区处于无序管理状态,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安定。例如盱眙都梁小区,先后十年,物业公司六进六出,收费率不足40%,一些业主从未交过一分钱物业费。

盱眙县城区及周边就有131个小区,新居民19万人,物管企业131个,从业人员10250人。为了缓解物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盱眙县由政法委牵头,在全国率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盱眙县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于2016年9月12号正式掛牌,县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维淼授牌,中心现有3人,主任1人,资料员1人,书记员1人。人员工资、办公、房租费用由住建局划拨支出。日常工作免费服务。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为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等作出一定贡献。

由于业主的缴费意识差,很多法律法规不懂,由于开发商遗留的大量问题,因而在调解中,结合案件本身,调解员必须深入浅出,结合法律法规,谈清楚矛盾焦点,说明白法律法规条款,对症下药,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真感人。其结果是让双方认可,皆大欢喜。

三年来共受理案件3837件,移交法院374件。其中,2019年1月至9月底,接受调解案件1680件,不到一年时间,增长近一倍。仅2019年10月份就收了147件,实际上这只是冰山一角,保守统计,全县小区未报的申调案件不低于一万件。

三年共调解1050件,基本上达到每日一件。起初,双方到场怒气冲天,调解结束握手言和,双方均签字按手印,履行了缴费义务,很多业主都是现场缴费,通过调解,不少人都成了朋友。除此以外,还通过电话催缴,书面告知函等催缴方法,间接调解成功大大超过现场调解成功的案件量。

盱眙县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在工作中总结出拒缴、拖欠、少缴五种人群,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对症下药,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第一种是三师,即教师、医师、律师,他们自认为高人一等,看不起物业服务行业,理论一大篇,理由一大堆,对物业人横挑鼻子竖挑眼,物业拿他们也没办法。这类人面子重要,怕上门,怕找上级,更怕起诉。

第二种是党员干部,手中有点权,不想交物业费,他们觉得物业想生存得靠我,叫我缴费,你物业还想不想干。这种人一怕影响组织提拔、调资,二怕丢饭碗,三怕上法院。调解中心取得政府支持,2017年2018年先后上报政法委、法院、组织部欠费干部361名,后过半都已履行交费。

第三种是私企老板,包工头。他们话大如天,物业费是小钱;肚大腰圆,就是不给钱。但是他们怕上黑名单,怕影响做生意。

第四种是社会上油子、痞子、混混。他们一脸横肉,纹身,光头,吹胡子瞪眼,死猪不怕开水烫,有的涉黑。现在打黑,他们有所收敛。

第五种人群是真正的贫困户、家中有病人,房屋漏水造成损失。调解实事求是,该修则修,能免则免。

实践证明,在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物业服务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如果这些物业纠纷全部依靠司法途径解决,法院的负担太大,程序复杂,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如果依靠行政机关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便也无法过深介入;因此,成立物业矛盾调处中心,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物业矛盾方面的独特优势,用人民调解方法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走出了一条新路。

物业矛盾是一个长期的永远存在并不断发生的过程。只要有居民小区,只要有物业管理,矛盾就存在,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物业矛盾调解永远在路上。(修铁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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